应当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能够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一、行政诉讼如何质证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官的内心确信。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二、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即一切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果存在矛盾,应当继续收集新的证据,使矛盾得到合理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
三、举证质证是什么意思啊?
举证是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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