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规定学校周围50米内是不能设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然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但是大都在50米左右不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是按照各地区情况而定的,所以规定多少米不能在学校周围,具体要看各地的情况。以宜昌市为例,是出台了具体办法。按照《宜昌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六条规定第一款中就有相关规定,中、小学校进出口周围50米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第十二条规定,中、小学校进出口周围50米内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再延续。如三个月内在其他地点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30米。也就是说如果在学校周围已经取得烟草证的,期满后不在续办。如果是需要办理的,就必须远离之前办理地方30米才重新办理。而宜昌市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宜昌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办烟草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烟草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流程如下:
1、行政审批中心烟草窗口受理;
2、专卖所专卖管理人员现场勘验;
3、专卖监督管理处审核审批,决定发放或不予发放;
4、制作、发证由行政审批中心烟草窗口统一办理。
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有适合烟草产品零售业务的资金;
2、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产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4、有关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实施前应当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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