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申请离婚时,无论男方女方,只要其中一人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离婚的。起诉方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该书写诉讼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等详细信息,以及离婚的原因和起诉的事由,其次要写出夫妻财产和子女等的归属,等待法院开庭。
1、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和男方沟通,如果男方不同意是没有条件的,或者是无论女方提出什么方案,男方都不同意,那么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提出起诉离婚。
2、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好相关离婚的,必须的相关证据材料,最基本的包括这个结婚证;
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如果有小孩的准备小孩的出生证明,如果涉及财产的,那么要有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还有其他根据个案需要的材料。
3、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之后,需要根据材料和个案本身的具体情况起草好起诉状,然后将材料整理成证据,根据当地的法院规定,去男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材料来申请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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