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婚姻登记证从何时起开始启用新证有哪些特点?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民办函[2003)166号)要求,新式婚姻登记证自2004年1月1日起启用,原有的旧式婚姻登记证自2004年6月30日停止使用。
新式婚姻登记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新式婚姻登记证只分为结婚证、离婚证两类。取消了以前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仍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改变了以前结婚证为红色、离婚证为绿色的做法,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
(3)为便于计算机打印,将证件的竖排版改为横排版。
(4)为加强对婚姻证件的管理,证件内芯全国统一编号,即证件印制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按编号分段购买内芯并在下发各区、县、市时也要做好证件印制号方面的记录。
(5)新式婚姻登记证增加了技术含量和防伪手段。内芯纸张采用100克定向定位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水印图案为双喜。封皮采用进口红宝石12系列210克充皮纸,内含无色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和英文“MPRCHINA”及圆形“双喜”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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