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继承权意味着什么
放弃继承权意味着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放弃自己已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倘若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放弃继承的申办可以委托他人吗
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费用多少
在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一般是公证处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作出公证,各地的公证收费的标准都不相同,一般公证费为200元,另加副本费、复印费。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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