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含义:
(1)直接融资: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证券)。
(2)间接融资: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
2、二者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1)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
(2)相互渗透、相互支持。
区别:(1)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资金赢余者——银行——资金短缺者。在直接融资方式中,以证券公司为核心。资金赢余者——证券公司甲=证券公司乙——资金短缺者。
(2)特点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成本低、流动性好等优点。
3、二者的优缺点比较:
间接融资:
优点:(1)社会安全性较强;
(2)授信额度可以使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及时方便地获得解决;
(3)保密性较强。
缺点:(1)社会资金运行和资源配置的效率较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的素质;
(2)监管和控制比较严格和保守,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的融资要求一般难以及时、足量满足。
直接融资:
优点:(1)筹资规模和风险度可以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
(2)具有较强的公开性;
(3)受公平原则的约束,有助于市场竞争,资源优化配置。
缺点:(1)直接凭自己的资信度筹资,风险度较大;
(2)一般逐次进行,缺乏管理的灵活性;
(3)公开性的要求,有时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需求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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