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法院判完以后会当庭羁押吗
当涉及到因醉驾而被诉诸法庭时,事实上并不存在立即收监的情况。
其大致流程为:
法院经过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一旦正式生效,法院便会向负责羁押案犯的看守所发出执行通知书;
随后,看守所在收到通知的一个月之内,有责任将犯罪人员移交给负责执行惩罚措施的监狱部门去执行相应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戒,具体表现为判处长期拘役并同时课以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醉驾法院当天是否判刑
不是当天判刑。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n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n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全文9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