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手续、材料可参考:一、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二、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三、农村房产需要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四、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五、《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六、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派出所不给分户是怎么回事
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司法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如果派出所不给分户那可能是不符合分户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派出所不给分户,则当事人可以向上机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必要时可以走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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