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如是网上下载的A4版本,需加盖骑缝章;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及原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本市户口本复印件(复印至空白页)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和所属派出所、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官方居住证满两年相关办理证明并盖有红章;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态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正常缴纳近一年证明(以社保中心、街道事务中心机器打印为准);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出示原件);
8、如有未成年子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未成年出生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9、其他相关材料;
个人申请需提供或单位集体申请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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