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他人注册了营业执照怎么办?
如遇他人擅自使用您的名义进行商业登记注册之情形,在您及时前往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之后,仍可依据相应规定重新起动新的商业登记注册程序。首要步骤便是要确定这张被非法使用之人用于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究竟是由哪个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所核发的,以及是否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企业主体类型的营业执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赴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并请求协助处理此事,而后再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原则申请相应的注销手续。
然而,倘若您明知其行为而未加以阻止,也即默许对方借用您的名号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那么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将被视为您自愿出借自己的营业执照,并且您自身也需承担由此而来的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您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二、被他人打伤的赔偿标准
在侵犯他人权益,导致对方身体受损害之后,责任人需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养分补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这些都是为了患者进行诊治与康复所必须的各项开支。
同时,对于因工作或生活受到影响而产生的收入缺失,责任人也需要同步承担赔偿责任。
若受害人因此遭受了肢体残障,责任人还有义务赔偿其所需的外置辅助器械费用及伤残赔偿金;如果引发了致死事件,责任人则应负责赔偿丧葬费用并给予适当的死亡赔偿金。
在发现损害已经发生后,当事人各方可以先行商议相关的赔偿费用支付方式。如双方未能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具体的赔偿费用应该采取一次性的方式支付;当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分期付款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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