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知情权是每个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一、公司发生财务纠纷的应按什么规定处理
公司发生财务纠纷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由股东表决。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出书面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合理解释有疑问的地方;
2、可以向股东大会申请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账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二、没有工商登记但是股东有权利是不是不享受
可以享受股东权益。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三、小股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什么途径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入如下:
1、召集股东大会,主持股东大会;
2、股东提案制度,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累积投票制度,目的是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操纵董事和监事的选举,纠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的弊端;
4、加强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7、公司解散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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