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上班途中撞到人老板有责任吗
倘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引发了交通事故,并导致了他人损伤,若该行为被判定为为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而产生,那么这部分的法律责任应当由雇主来全权承担,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在从事与其职务相关的活动过程中所造成的他人人身侵害,由雇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然而,假如在此次撞人事件中,作为责任人的员工本人亦遭受了一定程度的身体伤害或损失,那么无论其在意外事故发生方面是否存在过错责任,只要其自身受到的伤害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条件,便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此时,雇主就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起相应的工伤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在日常工作中,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交通事故,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范围内的定性,然而,此项认定所需满足以下几个必备的条件:
首先,该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法定的上下班规定时间之内;
其次,该交通事故必定发生于员工通勤所必需的路线之上;
再次,该事故必须以员工本人并非全责或主要责任方为前提;
最后,该事故必须由机动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所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员工履行职务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对他人产生损害,如果这种行为被视为履行正常职责范围内的活动,那么法律上的责任便应该由雇主来承担。当员工因这类事故受到伤害时,只要符合相关的工伤认定标准,他们就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而雇主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不论员工在此次事故中有无过失,他们所享有的人身权益都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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