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献血属于违法行为。献血制度是在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提倡自愿献血。强迫学生无偿献血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献血用血政策是什么
献血用血政策如下:
1、无偿献血者和其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2、本人献血的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本人终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
3、本人献血献血量累计不满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5倍的医疗用血;
4、以献血者献血400毫升为例,其本人就可以免费用血2000毫升;
5、亲属无偿献血的亲属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者等量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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