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如何计算土地证上的面积?
1。总则。房屋面积计算是指周边水平面积和水平投影面积的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计算。建筑面积按外墙(柱)柱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阳台、廊道、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层高2.20M以上(含2.20M,下同)。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全体业主共同占用或者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内的总使用面积,是根据房屋内壁的水平面积计算出来的。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面以上±0米计算。假地板、附加地板(夹层)、夹层地板、阁楼(暗室)、装饰塔、楼梯和从屋顶伸出的水箱房不计算在内。
6。房屋的标高是指建筑物内房屋的楼层。地下层用负数表示。二是计算总建筑面积的范围。单层房屋有部分楼层的,如果符合《细则》的一般要求,还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建筑按每层总建筑面积计算。
3。房屋内技术层(管道层、附着层、夹层等)高度超过2.20M时,按墙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土地证在拆迁中的用途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被拆迁人的土地证,另一种是开发商的土地证。
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也是新建住房的法律依据。没有土地证的,需经村(居)委会认可,或到地籍部门办理土地登记和土地发证手续。否则,赔偿标准可能会降低。
开发商的土地证是城中村土地剥离或旧城改造以外商品房建设对外转让的依据。五证之一,也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的前提条件,也是后续办理房屋产权的依据。没有土地证什么也做不了。集体建设用地权证建设的房屋属于小产权,只有居住在户籍地的村民才能流转居住。
只有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才是大产权,才能进行产权登记,才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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