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欠钱不还名下什么都没有的解决方法:1、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2、胜诉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会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会被司法拘留。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生活中经常因为好心借钱给别人,结果欠钱不还,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
2、起诉立案、庭审、判决。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3、执行判决下来后,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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