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受理局在接收到pct国际专利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交的国际阶段申请文件后,应当根据受理局指南第四章“根据条约第11条(1)的检查;给出国际申请日的条件”进行审查,如果条约第11条(1)全部条件得到满足,且符合国家安全,受理局将作出肯定的结论,并给予国际申请日。受理局在给予国际申请日和国际申请号后,应迅速通知申请人(发出PCT/RO105表)。
中国作为PCT受理局自2007年5月1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人使用PCT-SAFE(电子申请)软件提交国际申请,,2010年已有80%申请使用PCT-SAFE网上在线提交,提交成功后即可在线获得国际申请号和收到日的回执(PCT/RO125表),该通知与中国普通申请的受理通知书效力相同,申请人得到国际申请号后,可以尽快缴纳应缴费用。
如果申请人提交PCT申请是采用纸件或传真方式,为方便申请人及时缴纳申请费用,国际申请一处审查员一般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二日内采用电话或邮件方式告之申请人国际申请号,申请人得到国际申请号后,可以尽快缴纳应缴费用。给出国际申请日的条件的审查将随后进行,根据细则的规定,受理局将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受理局的审查工作,并将申请文件登记本传送给国际局。
为方便申请人及时获得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并缴纳申请费用,建议申请人采用PCT-SAFE网上在线提交申请。如采用纸件或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应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
PCT申请须知
PCT国际专利申请首先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申请人要求的话,该国际专利申请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的目的是提供与该国际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该国际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中国人在中国递交PCT专利国际申请,必须委托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法完成这一过程。
应当注意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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