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抢夺不会构成抢劫罪,但多次抢夺会加重对抢夺罪的量刑。
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对于行为人基于不同的犯意,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的多次抢劫行为,可以认定为多次抢劫。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而对于类似于持续犯所实施的抢劫行为,则应该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分析。
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不仅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大,对社会治安秩序也造成严重威胁,即使抢劫到的财物总额并不很大,对被害人也未造成人身损害,但是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宁,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而对多次抢劫的行为,作为抢劫罪的从重情形之一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进行量刑。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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