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解决不离婚不联系的方法有三种。具体如下:1、向居住所在地的社区调解部门进行联系,寻求帮助,请专业的调解人员进行调解;2、如果不想进行调解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主动与对方进行联系,协商离婚,协商一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3、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离婚。
离婚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再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然后法院排期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与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