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进行缺席判决时,也要查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一般准予离婚;但如果是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是已经宣告死亡的,法院不需要查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法律未明确规定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一般法院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是否感情破裂,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行为来感情破裂的认定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就离不成了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受理离婚申请后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时一方缺席可以判决吗
离婚时一方缺席是否可以判决,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如果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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