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深圳对外地车辆实行的限行政策每个月均设有一次豁免处罚的机会。
具体来讲,即外地车辆可以于每个月指定时间进行申请,从而获得在特定时间段内在特定区域内行驶的许可证。
若未能提前进行此项申请,以及在限行路段违反规定,将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扣除分数并处以相应罚款。
对于非深车主来说,他们可以选择自助报备,临时探访深圳时不会受到限制,并对首次与第二次的违规行为给予宽大处理,即暂时不施加处罚。
但自第三次开始,将会依法实施处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三)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多人共乘;
(四)合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使用成本,削减繁忙路段交通流量;
(五)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
(六)其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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