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车撞了以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与财产有关的直接损失等。
具体而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票据支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车辆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哪些赔偿
出车祸后对方全责的,那么受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一般是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通常是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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