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签署《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宣布双方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的衔接机制(下称诉调衔接机制)。
自此,在云南省内,专利民事纠纷在现有的司法和行政双轨并行保护的基础上,增添一种全新的保护机制,即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部门双重关注、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诉调衔接机制。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在云南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属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也是一个开创性的崭新尝试和制度创新。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思明表示,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诉调衔接机制是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乃至世界知识产权纠纷司法救济都表现出取证难、成本高、耗时长的特点,令很多遭受侵权的企业对诉讼望而却步。相较之下,经过调解以许可专利实施的形式结案成为解决知识产权重大侵权案件的最佳选择之一。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作为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工作的重点。
要实现这一目的,理顺畅通诉讼救济和行政救济之间的衔接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通过诉调衔接机制,尤其是立案前行政机关介入调解将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效率。
另外,该机制的建立也是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数据显示,云南省法院受理的专利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2013年135件上升到2014年757件,上升了461%,从全省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的实际需求来看,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保护呼声日益高涨,在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的形势下,诉调衔接机制呼之欲出,应运而生。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士林表示,诉调衔接机制是整合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资源,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行政和司法工作效率的具体举措。是在定纷止争、权利界定的司法审判资源保障下,发挥专利行政调解的主动灵活优势,化争为和,促成多赢。
诉调衔接机制是指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专利民事纠纷,经征询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将纠纷移送至知识产权部门调处或调解的工作机制。其实质是以人民法院为入口,对接知识产权部门进行调处或调解,整合社会资源,主动、高效、经济地解决专利侵权类知识产权纠纷,达到快速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为将诉调衔接机制更切实的推荐到有需要的当事人面前,法院主动拓展诉讼服务内容,以立案大厅为平台,在当事人将起诉状递交法院时,法院将主动出示《诉调衔接机制告知书》释明该机制的程序及优势。同时,省知识产权局将依托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中心声讯平台对该机制进行宣传并提供涉专利的相关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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