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及阐述不予批捕的详细理由。代理人可以从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入手分析,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况,给出自己的意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案件侦查阶段,代理人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请求。
一、刑拘后多久后检察院批捕
刑拘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不逮捕公安会不会不放人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没有权利长期不放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派出所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三、醉驾最少拘留几天
醉驾在侦查阶段最少拘留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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