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并没有对离婚精神损失赔偿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无过错方可以结合一下的情况来确定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法律是怎样规定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的几点因素来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5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