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权力机关部门有哪些部门
国家权力机关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体系构成,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分别在其行政区域内履行职责。这一体系确保了国家权力的广泛代表性和层级性。
二、国家权力机关的主要职责
国家权力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体体现在立法、监督、任免和决定等多个方面。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通过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国家权力机关还负责选举、决定和任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重要组成人员,以及审查和批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等重大事项,确保国家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符合人民的利益。
三、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广泛而重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这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2.最高任免权:全国人大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确保国家领导层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最高决定权: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以及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这些都是关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事项。
4.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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