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
1、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既遂的,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则应从重裁量。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四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v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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