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
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由泉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为统一格式,可向社区领取或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5、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受理时间内一起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2、并现场在《申请表中签名、按手印。
注: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除外),应由受托人凭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理提交申请资料并在《申请表中签名按手印。
办理时限:92个工作日内
街道(镇)受理(5日)
街道(镇)初审(30日)
县(市、区)住建部门复审(15日)
县(市、区)民政部门复审(20日)
县(市、区)住建部门复核认定(22日)
网上查询网址: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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