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构成什么罪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犯罪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二、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刑量刑规则
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自然人和单位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
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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