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还钱,我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3-07-20 07:20:16 4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欠钱起诉对方没有能力偿还解决方法如下:

1、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要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相关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

3、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4、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不能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如果对方欠钱没还,故意从对方处借点东西,事后行使留置权。

借款时当事人约定偿还日期,但一方违约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欠钱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欠钱者无力偿还的,有以下解决方法: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

一般而言,如果欠钱者实在无力偿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钱者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全文8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仲裁机构 最新知识
针对对方不还钱,我该如何维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对方不还钱,我该如何维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