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人员,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
2、对在2010年10月31日前出生,且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由乡级调查核实后出具证明,并报县级备案,均准予常住户口登记。各级不得自行制定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前置性规定,作为户口登记的依据和条件。
3、在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未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据相关医学登记记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
4、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对主动进行人口普查登记的违法生育人员,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限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儿童户口入户流程
相关法律规定入户是需要在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孩子父母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二、非婚生育孩子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落户方式:一、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如孩子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全文9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