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程序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破产程序企业如下申请破产:
1.首先,公司应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财务资料,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等。
2.其次,根据法院的要求,公司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说明和口头答辩,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破产原因、资产和负债的状况、未偿付欠款的债权人名单等。
3.接着,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公司的所有财产,并组织清算公司的资产。此时,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都被剥夺了,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归破产管理人所有。
4.最后,破产管理人会根据法院的判决向债务人进行清偿,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将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债权人支付清算款项。
二、破产债务偿还的顺序
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破产清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的时间都比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n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n(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n(三)普通破产债权。\n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n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