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法院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负有共同清偿债务的责任。
1.须依申请执行的债权人的书面申请,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追加。
2.追加债务人即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必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能够认定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已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2)被执行人及其配偶有恶意串通、故意转移财产、规避债务的行为。
(3)作为被执行人的夫或妻一方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另一方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的。
一、是否可以冻结被执行人配偶的钱
如果是债权人与配偶的共同债务,则法院可以冻结或者查封债务人配偶的财产,反之则不能冻结或者查封债权人配偶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公司债务股东没钱还怎么办
公司债务股东没钱还可以起诉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偿还债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没有钱偿还时,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并且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强制执行股东财产,如果确实暂时无财产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到股东有财产可以清偿债务时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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