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时,需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工作单位针对申请人出国所持有的意见。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登记人员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的登记内容。
一、若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则需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工作单位针对申请人出国所持有的意见。(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县(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代表;(三)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和行业机密的各部门和行业人员。二、登记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其工作单位向公安机关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登记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的登记内容。
出境管理
出境管理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出境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出境人员的登记、审查、核准和备案等管理工作。出境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而管理范围则包括入境、出境、过境等。
出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出境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出境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
2. 出境人员需要经过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3. 出境人员应当向出境口岸边防检查机关提交出境证件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 出境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出境,如未经批准出境、逃避出境边防检查等。
5. 出境人员发生违反出境管理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接受处理。
出境管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违反出境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出境管理也应当保障出境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
出境管理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对于所有出境人员都应当认真对待。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出境管理包括登记、审查、核准和备案等工作,而出出境人员则应当持有有效的出境证件,遵守出境管理规定,并向出境口岸边防检查机关提交出境证件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出境管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违反出境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