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验收备案需不需要产权证
消防备案需要提下资料:
1、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1)《建筑消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2、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9)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二、什么是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三、消防验收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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