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还款证明原件、特种车辆报警器和标志灯具申请表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原机动车号牌(如因使用性质变更需要变更号牌)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申请材料包括: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请参阅《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原件;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4.如果机动车在被盗抢劫期间颜色发生变化,还需要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还款证明原件;5.如果将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还需要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报警器和标志灯具申请表》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6.如果因使用性质变更需要变更号牌,还需要提供原机动车号牌;7.如果代理人申请,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参考来源:://.122、./V1、15、5//M/--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参考来源::/.122、./V1、15、5//M/--2、《机动车登记条例》参考来源::/.122、./V1、15、5///--5、。
成都办理汽车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需要办理机动车的变更登记。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机动车变更登记包括变更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变速器、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结构、增加或者减少车型等。
在成都市办理汽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 机动车行驶证;
3. 机动车登记证;
4. 变更登记申请表;
5. 机动车来历证明;
6.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7.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8. 保险证明;
9. 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在办理过程中,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权要求变更登记事项不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同时,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向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
综上所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成都市办理汽车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和文件,并交验机动车。
成都市办理汽车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登记证;4.变更登记申请表;5.机动车来历证明;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7.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8.保险证明;9.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权要求变更登记事项不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同时,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向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5/static/helpMain/help-qa-f n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5/static/helpMain/help-qa-f n2.html
《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5/static/helpMain/help-qa-f n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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