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人遗失借款人通讯渠道或完全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状况下,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
首要步骤便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庭将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程序规程对整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与裁决。
尽管借款人已经失踪甚至失去联系,但法院仍然可通过各种合法手段,例如公告送达到位以及其他适用的司法手法,顺利完成整个诉讼过程。
若您最终获胜,赢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便可根据此公证书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期间,法院将积极追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包括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房地产、汽车等资产,并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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