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贷款协议或借据;
2、贷款关系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款人合理交付,收到资金凭证;
4、债务人贷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协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不偿还,债权人要求偿还催告后的利息的,应当有到期或者催告不偿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当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和清偿债务的有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一)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二)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有的法院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2、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三)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