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股权转让情形包括:
1、继承中的股权转让。
2、执行中的股权转让。
3、离婚中的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的类型有什么规定
股权转让分为以下类型: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4、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
三、股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种类包括: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我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与股票转让。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未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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