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管局能管商品房的纠纷吗
1、无法逃避。
商品房契约争端,乃属法院权限范畴之内。
高院频发相关争议解决之法令解读。
应对此类案情者,依据法院规定,案由定为商品房买卖合约纷争,另含数项案由细节。
2、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严格遵循国、本省对房地产管理的立法与政策法规,拟定、制定地方执行的房地产管理办法及规制,并全力落实实施。
(二)精心编排并全面实行全市房地产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订划;负责行业统计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所有权注册登记等管理事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商品房发生纠纷城管有资格封店吗
1.在商品房纠纷案件中,城管通常并未被赋予封店的权力。
2.在城市管理执行过程中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涵盖以下六个层面:一是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二是对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涉及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等环保问题以及餐饮业油烟、露天烧烤和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环保行为的行政处罚;三是对工商管理范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四是对违反交通管理法例,在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五是对水务管理违规事项,如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违规取土或者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最后是对食品药品监管范畴内,例如户外公共场所无证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经营及违法回收药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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