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现,套取现金的简称,一般是指用违法或虚假的手段交换取得现金利益。多用于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证券套现等。经济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专门从事刷卡套现的人或单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开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套现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信用套现本身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持卡人在额度内进行套现,并且按时偿还套现款的,不会构成犯罪,如果是恶意套现不还的,可能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套现1万元以上,并造成如下后果之一的按照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一、信用卡套现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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