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在民间抱养的孩子,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人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按以下材料及程序要求办理上户口
1、孩子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孩子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孩子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孩子未落户证明。
二、没办结婚证小孩上户口流程为:
1、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目前还没有新政策,单亲家庭给小孩上户口跟双亲家庭的办理程序是一样的,只是户口本上只有一方而已。给小孩入户可以自愿随父或随母,单亲只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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