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其次是犯罪的客观方面,即在履行签订合同过程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再次是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最后是犯罪的主观方面,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口头合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口头形式的合同诈骗也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包括了口头合同,因此口头合同的诈骗也属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合同诈骗罪的入罪情节包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因此只要口头合同符合上述的法定情节,那么就是可以按照合同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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