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通常可以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但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或者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
嫖娼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但一般不犯罪;
2、行为人明知自身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旧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夫妻长年无性生活不是判决离婚依据
张女士和丈夫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后来张女士发现彼此性格差异很大。沟通越来越难,最近两年发展到长年没有夫妻生活,张女士感到十分苦恼却无处诉说。现在张女士准备离婚,想知道法院会因没有性生活而判决离婚吗?
律师:
长年无夫妻性生活是不正常的,但却不是判决离婚的直接依据,假如这实影响到了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达到破裂的程度,法院可以依夫妻感情已破裂而判决你们离婚,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当事人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