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宅基地会被征收吗?
时间:2024-01-30 10:46:51 46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征收土地宅基地会被征收吗?

宅基地可以被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集体和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依法给予被征收集体和个人合理数额的补偿和妥善安置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往往是最主要的利益,因此,在集体和公共社会需要时,个人利益要让位于集体和公共利益,但国家也会考虑民生,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收对象进行合理补偿。土地征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征收农村宅基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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