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交通事故的诸多赔偿项目中,其支付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若对方对此次事故负有全责,则所有所需费用均应由该责任人承担;
2.如对方并非全责,则相关赔偿金额将依据双方所负责任的比例进行分摊;
3.若车主已购买相应的汽车保险,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4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