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签的合同可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不是自愿签订的协议,是意思不真实的合同,有足够证据证明的,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者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技术使用费的构成对许可和被许可双方来说技术使用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进行许可贸易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部分研制开发费用的分摊;
所得的利润的分摊。
技术使用费的高低涉及许可双方切身利益,双方在谈判技术使用费之前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以确定合理的技术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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