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民事调解超过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书应当注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法官、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经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调解书受诉讼时效制约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一)民事诉讼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除非被撤销,永远有效。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时间规定的,即二年内。
《民事诉讼法》第239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综上,调解书只要生效后未被撤销的,永远有效。
但如果权利人在2年内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2年后,法院将不再强制执行。该权利就变成了自然权利,对方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的,法律也不干涉。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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