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黄昏恋的老人更是希望有个伴侣共度余生。六旬老人玉兰(文中名字都为名)通过婚介,与七旬的老伴张元结婚,可突然有一天,丈夫竟然离家出走了。日前,泾县法院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因被告张元下落不明,原告玉兰不愿意公告送达,便撤回了起诉。她表示,如果丈夫回来,她还会再继续起诉,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丧妻多年的张元,独自将三个子女抚养成人,自己则成了白发苍苍的七旬老人,没有任何负担的他,希望通过婚姻中介找一个老伴,共同生活。认识玉兰后,2008年4月两人领取了结婚证。张元是退休的高级工程师,每月都有3000元的退休工资,加上两人身体状况都还不错,便共同经营了一家小型的化工厂,生活十分宽裕。但两人生活均十分俭朴,玉兰也相信丈夫,将家中所有收入都交给了他保管。除了家中日常开销,张元将钱款全部以个人和化工厂的名义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和股票基金等。可好景不长,2014年4月,张元竟将家中所有存折和有效证件全部带走,只身离开了家,之后再也没有回来。玉兰患有帕金森病和左腿骨质增生,需要长期治疗,在张元离开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她身无分文,身体垮了,生活也十分困难,只能通过政府的低保救济勉强度日。无奈之下玉兰将张元遂诉至法院,要求其每月给付扶养费1500元。
案件在审理中,由于张元外出下落不明,玉兰无法提供准确送达地址,案件陷入僵局。玉兰不愿意采取公告送达,只好又无奈的申请撤回了起诉,表示会一直等丈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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