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处理没收工具后,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流程?
时间:2023-07-10 08:11:46 4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城管没收工具后处罚流程是:

1、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2、暂扣物品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说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

3、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

4、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

城管属于警察吗

一、城管属于警察吗

1、城管不属于警察,城管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如下: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2、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管执法的流程是什么

1、一般程序,查看现场,调查,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向上级报案件审批,同意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2、简易程序,查看现场,调查,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涉嫌违法违规的按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处理。现场检查、立案、下达调查通知、扣押相应物品的还需下达物品登记保存通知、制作询问笔录、下达处罚事先告知、调查终结报告、听证通知、处罚决定、结案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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