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填写表格2、单位盖章3、提交材料4、中心审核
办理条件:
1.单位因撤并、重组,需部分或全员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单位已经停缴住房公积金且无法取得联系,职工因工作变动需封存其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报材料: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变更清册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科室):
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元洪路建行大厦4楼
4.长乐管理部: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郑和小区二期20号店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28号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县建行大楼2层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层04单元
办理时间:
城区管理部:
周一至周日(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日(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马尾管理部: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闽侯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五(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除城区、马尾、闽侯以外的其他管理部: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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